淮安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公积金代办公司
我们一般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淮安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残疾时候是需要满足提取办理条件,公积金才会受理并且办理提取的职工住房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残疾职工则可以直接提取自己的公积住房公积金,没有条件的审核收费限制,那么在淮安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审核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淮安淮安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残疾审核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淮安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申请。职工住房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公积
2.受理。审核收费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标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淮安并材料齐全、残疾格式规范、职工住房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淮安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能够接纳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一般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岗位,自然而然收入也不是很高,残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增加收入,改善一下生活。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